主題
:
好大的官威啊!!!
瀏覽單個文章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
gdrs
我檢舉連D,被要求提供事證要不然不會成案
但是連D和父母借住帝寶,一年租金價值就超過免稅額了
他X的國稅局還要我提出事證
這不是看人辦案,啥是看人人辦案?
你的例子不正確的原因是因為房屋所有人是連D他爸, 親子之間無償居住是不會被定義為"租", 不然你出生後就住在父母親家裡, 曾被國稅局查過稅嗎? 有查過你就可以舉同樣的事證指控國稅局看人辦案.
另外如果要這樣對比, 就要變成連D老爹借他1億買帝寶開公司炒股票, 這樣對等就對應得上了.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2015-01-13, 05:31 PM #
178
MU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US
查詢MU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U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