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omo
二件案子的內容不同,並不能相提並論。
(並不是二人都是市長候選人,
相關稅務疑慮,就得一並辦理,這是鄉愿的「對人不對事」,
應回歸事件本身而定,
法律是「對事不對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再者,檢舉本就要交付相關事證,
無的放矢,相關單位沒回應很正常。
柯笨笨,自己提出人證、事證,金額又那麼高,國稅局自然要了解一下,
除確認借貸關係外,還要看柯父母有無申報利息收入,
因此柯妻秀存簿之後,仍須請另一方柯爸去再去說明。
(真令人懷疑,多數版友似乎都沒報過稅?)
至於連的案件,周和相關媒體,既無直接證據,又刻意誤導視聽,
(即便照媒體的說法,連的海外收入應也已扣過稅,國稅局不須再雙重扣稅)
國稅局自然暫時沒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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