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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火速修法! 酒駕殺人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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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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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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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weirock
前年在外面跑接觸一些平常較少接觸的人(草根型)才發現
他們認為酒駕並不是什麼大事~為何要罰那麼重
對他們來說~不偷不搶~不就喝個酒~怎麼罰的比那些做奸犯科的還重
聽了他們的報怨後~覺得跟他們說酒駕撞人的問題
我想他們也聽不進去吧XD
我覺得喝酒沒關係
但你就不要出事
除了自撞滅亡的應該要發褒揚令入忠烈祠外
剩下的毀人家庭的以及害別人生命財產受損的應該要給予最嚴厲的懲罰
弄一兩隻來瞧瞧其他就很乖了
這叫做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
2015-01-13, 01:28 AM #
49
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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