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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火速修法! 酒駕殺人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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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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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
weirock
前年在外面跑接觸一些平常較少接觸的人(草根型)才發現
他們認為酒駕並不是什麼大事~為何要罰那麼重
對他們來說~不偷不搶~不就喝個酒~怎麼罰的比那些做奸犯科的還重
聽了他們的報怨後~覺得跟他們說酒駕撞人的問題
我想他們也聽不進去吧XD
所以要用鞭刑,因為撞到人他們本身又不會痛,還可以耍賴不願賠償,
多鞭幾下讓他們嚐嚐被害人的痛苦,至少會收斂一點,
不過我國是"人權國家"以上的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
2015-01-12, 11:0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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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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