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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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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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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開始
這是要先看規定如何如何才能應對的事情嗎

還強制罪...
這有可罰的違法性可言嗎?
那在公共通道別人說借過了還擋住不讓
是不是算強制罪的不純正不作為犯?

什麼都要看規定
沒有一人發一本國民手冊就沒辦法共同生活了嗎?


有些法條的制定,其實是因為避免有可能製造公共危險
不是說什麼都要靠制定法律來約束,但某些狀況的確是需要的

因為有時候某些不適當的行為不僅害到了自己,順便連別人也一起拖下水了
 
舊 2015-01-12, 08:39 P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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