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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小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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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76
貼一段三年前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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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總統加薪13869元 月薪47萬6169
聯合更新日期:"2011/06/30 09:26" 記者李順德、錢震宇/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首度調薪百分之三,七月一日起,總統的收入每月將增加13869元,每月薪資為47萬6169元;五院院長每月增加9410元,部會首長則首度突破每月薪資19萬元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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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賦予總統的薪俸就是那麼多,當然還會有些補助什麼的,但也不可能誇張到億來億去的好幾億吧?那些億來億去的錢哪來?姑且不問合不合法,但問正當嗎?
扁維拉以前當一個總統,卻和那麼多財團名流「交陪」,管一些「跟自已職權無直接關係的事」是怎麼回事?難道總統就應本於職權喬事嗎?又不是民意代表!
他本身就是一位律師,律師「做事」哪會不知什麼事構成犯法哪些事不構成沒犯法,哪會不知道「不構成犯法的『眉角』」?
結論:
就算依法律不能證明那些洋洋灑灑的案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犯貪汙罪」。但是,有沒有A錢?公道自在人心!!

身為一個普通人民,我們沒有通天本事,也不熟六法全書,但我們每天為了生活汲汲營營,連個億到賺不到。我們可以卑微的要求執法單位,把已認定的A的錢及罰金追回來好嗎?

大法官一片中,小勞勃道尼的法官父親,就是相信法律之外,還有公道的人,明明兒子可以幫自已開脫撞死人的罪名,一開始卻不肯。而偏偏自已的角色就是法官,應該是最要服膺法律的人,最不能說法律之外,還有公道,所以寧可自已被抓去關,在法庭認罪。
想問那些認為依法扁維啦無罪的人,相信有世上有公道嗎?
舊 2015-01-06, 02:52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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