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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ey3456
Silent Member
 
Mickey345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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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igDDD
我講一個我自己的
之前車禍受傷要去申請調解
在醫院請醫師開證明
我跟醫師說你要多寫什麼居然不肯
還要我脫褲子下來證明真的有傷
可見醫師證明不是給你亂寫的
亂寫的話有刑責
一次15個都亂寫我是覺得不可能


沒錯啊! 所以我才說這麼重要的Case還會判斷失誤的話,
就應該吊銷執照也是合情合理.
現在台灣人互不信任, 沒有建立負責任的制度也是原因之一.
 
舊 2015-01-05, 08:14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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