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art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taipei
文章: 381
我都寫得很清楚了,第一篇新聞所舉的件數都是新違建即報即拆的數字,
用新違建的數字來比舊違建的人不是無知就是惡意...

為什麼會知道那都是新違建的數字,因為建管處就有公布了,
建管處公布的統計數字,新違建跟舊違建是分開統計的.
要護航自己不去看資料,然後光憑臆測在那邊質疑別人的論點.

另外為什麼會列管這501件的危害公安的重大違建,
就是98年發生了燒死文化大學學生的重大意外
才會去列管這501件舊違建.列管後就不能緩拆了,
結果這501件危害公安的重大違建從民國98年列管到現在已經五年了.
除了屋主自行改善的275戶以外,剩下的226件郝龍斌,一件都沒拆.
也就是郝龍斌這五年來只會消極地叫屋主改善,屋主擺爛不改善呢?
郝龍斌沒拆也沒有積極的作為,拖了五年剩下226件沒處理.
南港大火那間就是這226件其中一件.

就算這226件最後都沒拆,屋主都自行改善了,
柯P的效率還是遠遠超過郝龍斌.
五年屋主自行改善了275戶跟3個月屋主自行改善了226件.
這還需要比嗎?


引用:
作者MUS
這串討論串也滿好笑的 兩邊論點都可以看到問題

一方引用報導說前人有拆而且數量不少
一方指責過去是柿子挑軟的吃, 而且拆除金額有問題

奇怪的事情是這裡也沒建管處的人員派駐說明到底過去拆的是那些違建? 哪些是屬於優先拆除(尤其是新的舉報違建)? 哪些是因為改善後緩拆?
怎麼會有人知道柿子是挑軟的吃還是對方列舉改善後列緩拆?

拆除是以"件數"來計算, 如果單一戶有多件違建, 或者是連續幾戶都有違建, 一次工就能搞定多件, 費用是不是可以降低?

另外3月又還沒到, 違建也一戶都還沒公告拆除計畫, 就已經有人直接講拆除數字226跟前人比較, 這更好笑 3/20是自行改善的截止日期, 不是拆除喔! 而且最大那一戶去年9月已經改善後認定緩拆, 現在剩下225戶了.
舊 2015-01-05, 11:14 A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r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