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ng20529
柯文哲,LINE不是給你這樣用的! ( http://www.setn.com/ColumnNews.aspx...=9&NewsID=55250)
這就是台灣的現況,說來一點也不複雜,但是人人都被捲入其中。這下好了,這次遭殃的是公務員,勞工們幾乎清一色支持柯文哲的「柯政猛於虎」風格,開始幸災樂禍:
「爽太久了,現在才是正常的,就哀哀叫了?」
「你們這樣還很爽耶,真羡慕,我每天工作到凌晨兩點才能回家。」
「公務員本來就不適用《勞基法》,你們領特別優渥的薪水,為民服務是理所當然的,公務人員的上下班時間,人民說了算!」
沒錯,公務人員是人民的公僕,只是忽然間,「人民」這個董事長,喜歡上了責任制血汗工廠的模式,比照民間惡老闆的習性,甚至變本加厲的討回來,看見你過得很爽,我就覺得不爽,所以一定要拖你下水才甘心。
勞工看到公務人員薪水比自己高不爽,於是想盡辦法希望公務員降低薪資、抽走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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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台灣公私利益順位之分並沒有很明確的概念
如果你是私人企業的員工,你當然可以把個人利益擺在公眾(公司)利益前面
誰給的待遇高,就去那邊工作
老闆沒有那個立場叫無論任何待遇你一定得效忠他
而公務員不能這樣,公職人員應當將公眾利益擺在個人利益之前
如果一個公職人員將個人利益擺在公眾利益前面
那貪汙、不管人民死活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了
就退一百步來講,所有公職人員在上任時總該簽過「公務人員服務誓言」
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與政府法令,以清廉、忠誠及行政中立自持,關懷民眾,勇於任事,充宜專業知能,創新改革,興利除弊,提昇政府效能,為人民謀求最大福祉。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處分。謹誓。
現在只是有人認真要求他們履職上任時所簽的誓言而已
(一般企業根本沒有資格和立場要求下面的員工宣誓這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