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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引用:
作者Adsmt
你的計算是建立在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假設上,高速打字是極花精力的工作,你真的認為世界上有人能高速打字,一天打八小時,一個月打22天?就算辦得到,你覺得他的手可以撐幾個月不會壞掉?

所以為什麼逐字稿時薪那麼貴?因為你一天大概只能打兩三個小時。同時用手的健康來交換。

更何況案子一定總是接得到嗎?公務員給你的不就絕對穩定的未來,能力標準高一點會有困難嗎?


你還是沒去看 104 的工作需求。
兩小時會議逐字稿是給三天時間
所以你說兩小時打完要給多少?

引用:
參加會議兩小時,再加打字兩小時,等於一天八小時可以接兩個案子。 一個月工作二十二天, 2000*2*22 = 88000。 不過能力這強的人應該會直接網路上接案, 參加會議太浪費時間了。 算一天接三個案子, 2000*3*22 = 132000。


88000 這是用一天四小時算的。
132000 是用一天六小時算的。
我可沒用八小時去算。
就算只做兩小時也有 44000。
你看那秘書能不能打完紀錄就不做其它事。

http://rec-type.good-reading.com/
提供逐字稿服務的網站。
速度快品質好的人自然容易接到案子。

引用:
作者Adsmt
士林地院書記官長 陳美月

「我們對書記官的要求是每分鐘輸入100字算及格。」

100字也算是及格而已......

名為書記官,自然打字速度要快,不過陳美月請考生放心,書記官筆試通過後,上榜者會到司法官訓練所接受2週訓練,這段期間除司法課程外,還要學「追音輸入法」,這種輸入法和注音輸入差不多,但一次可同時按3個按鍵,通常3∼6個月即可上手,也因此書記官常自嘲過的是「打手生涯」。

http://blog.career.com.tw/managing/...1&na_toolid=405

所以那些打字不夠快的,根本是能力有問題的書記官,你花一堆稅金養這些人,你還養得很高興?


http://bit.ly/1zGZiqb
引用:
去年9月新制正式實施後,刑庭書記官壓力最大。台北地院透露,目前該院刑庭書記官平均速度是每分鐘90∼100字,「榜首」是133字,但仍趕不上說話速度。因此實務上法院開庭都是「走走停停」,法官要等書記官打好,才能繼續下一程序


http://bit.ly/1zGZXrH
引用:
先來個起手式:幹,拎洲罵(曾經當過)轉譯啦! 轉譯是幹嘛的?就是在開庭時代替書記官做庭訊筆錄的,魯魯的打字工。 姐的手速大概110-130/分,看天氣,冷的時候就打得慢, 書記官也差不多是這個速度,再神一點的有聽過上150/分的, 不過魯姐也沒親眼見識過,搞不好是那個阿伯給我臭彈。 人講話的速度少說都要200/分起跳,這不是說你卯起來狂敲鍵盤就跟得上的, 就算書記官用的是追音輸入法跟追音鍵盤,不只可以一口氣按三個鍵, ㄧㄨㄩ可以不按,還可以事先設定好很多專有名詞跟片語, 但要real-time跟打的話,除非就是漏打或是只記重點,不然也是辦不到。
舊 2015-01-02, 08:39 P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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