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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效率要求過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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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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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luym0001
要知道會議紀錄到什麼程度才知道2小時夠不夠
法院的話,除了錄音筆錄外,碰到的都是在等書記官比較多,比較起來鄉民真的是太強了
不要把書記官能力上的不足當成是理所當然......
2015-01-02, 11:26 AM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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