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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效率要求過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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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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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08
引用:
作者
apharomeo
換個角度來看,為什麼會議的主持人要在兩小時內看到會議記錄?重點是要看有沒有決議的事項被漏掉了或是誤解了、打錯了。等個兩天?天知道兩天前談的是什麼內容啊!...
這要看會議紀錄上有幾個長官的章,
如果是市長層級的,
從承辦人到市長不用會辦應該最少有9個章(不含市長),
每個長官看看改改2小時就好,可以算算需多少工作小時。
承辦人想快也難。
2014-12-31, 02:11 PM #
29
l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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