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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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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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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renlove
他限定明年三月拆的是嚴重危安的違建
你說每年拆5000件怎麼那266件"嚴重危安"的違建都沒拆到??
226件裡面最早舉報的是98年7月9日的,這效率?
會不會思考真的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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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您觀點不同就叫不會思考?
會宣傳又不是壞事
剛看新聞
嚴重危安郝市府列管501件
已拆275件
剩下226件
"嚴重危安"的違建都沒拆到??
不過我認同不能以舉報時間先後來排
應該以危安程度大為優先處理
方向是對的
就像看急診雖然要照先後
有生命危險的要優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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