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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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t.ly/13PCdJ7
引用:
北市議員不諱言,喬違建是重要選民服務,會想辦法阻拆,要成功拆除違建,往往需要花一段時間。不少選民都有住家蓋違建問題,一旦被認定違建須拆,基於選民服務,會發會勘通知、開協調會要求緩拆,理由不外是個案有爭議、屋齡待認定、範圍待確認等,都可讓拆除動作暫緩,且無次數限制,有時會拖數年。
不具名士林區議員說,建管處受制於擁有預算同意權的議員壓力,投訴人除非要向媒體爆料,或花時間向法院提告公務員瀆職,才能促使公權力儘速處理。
檢舉曾秋木違建案的民眾坦言,建管處曾兩度排工準備拆除,都因議員開協調會而暫緩,若未發揮「永不妥協」的精神,官方拆違建恐是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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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命之後看議員會不會收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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