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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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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到時候修改給付項目還有限額
也未必比較好


強制險,醫材上限 兩萬
假設更換髖關節,一側十萬,兩側共二十萬,強制險只賠兩萬,哪夠用

或者椎骨人工支架 ( 類似人工支架,但是只是塞一個墊片進去 )
這個一節兩萬多,我目前遇到過的,有一次三節的


再來就是復健,只能求償兩年,而且這判例還是四十幾年前的
復健超過兩年的, 通通該死就對了
( 傳說中的文字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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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用 ,上限兩萬內
而且還要有收據或者發票
除了計程車,其他想要有收據或者發票也不是簡單的事情
而且用大眾交通工具來算可能還要被質疑與醫療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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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甚麼義眼,義肢,那個上限金額也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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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修的不修

不該修的亂修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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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12-29, 02:5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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