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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najoh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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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21
有性騷擾前科的人,都無法任職一般社區的保全了,現在要擔當守護民主國家法律制定的立法委員,某些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的人,竟然可以放寬標準到如此,他們之前口口聲聲的民主人權,難道不用捍衛受害者的人權,不知道民主的根基是法治嗎?

讓一個會違法,還是累犯的人擔當立法委員,還一堆之前自詡人民正義之聲的人士護航,這豈不滑天下之大稽?
     
      
舊 2014-12-25, 02:38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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