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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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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S
那未來同性婚姻的問題也可以解套, 因為一旦不須摘除性器官, 僅透過程序變更即可, 那麼就可以其中一方先轉 ex: 男男=> 男女就可以了. 另是否可以再次變回男男? 內政部有案例是性別轉變不影響婚姻定義, 然而一般第二次轉性別是需要法院同意, 所以就一樣要上法庭見真章了. 如果還是要同性, 倒是可以變成女女.


是否更進一步出生時身分證上性別欄位一律寫公民,從小孩教育追求絕對的平等,例如小學生沒有女生要幹嘛男生要幹嘛這種教育,像樓上說的男廁女廁你自己挑,女生每個月不舒服也視為像感冒這種一般疾病,不貼性別標籤或給予額外保障,滿20歲時你自己想要把公民改成男或女,只要照法令申請就可以,或不改也沒關係,這樣有可能嗎
舊 2014-12-25, 02:0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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