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陳為廷襲胸女乘客 當年起訴書曝光
瀏覽單個文章
FLYFL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看了以上討論串,我在想,網路討論環境,是否應該要設計一套機制,
來要求PO文者,明確的把 人名/他要描述的人到底是誰?
寫出來。
而是不是一堆有的沒有的,刻意混淆視聽的代名詞?
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吧!
2014-12-24, 06:04 PM #
265
FLYFL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FLYFLY
查詢FLYFL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FLYFL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