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卜派
性騷擾累犯和外遇也不同..支持者也能拿來等同比較了....
所以說咩..說原諒.不在自已身邊就沒事...反正自已及家人不會被侵犯所以..別人的小孩死不光...那不就是二套標準了嗎? 
|
就我個人的話,
性騷擾 和 外遇 劃一個圈圈 , 強姦 劃另一個圈圈,
這兩個圈圈距離差滿遠的/不同層級的探討。
然後,身為一個選民,我沒事不會三不五時就跑去立委國會辦公室或者服務處找他,
除非特殊狀況必要,一般來說電話或著email就可以解決了。
不過 立法委員這個工作,他的立委本務工作我會優先觀察,財務問題第二,
其他私德再說了。
我在另一個討論串有提過我不認同吳育昇工作本務表現的理由,
我也先不管他私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