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oolcliff01
連超古代的羅馬人都知道「法律幫助勤勉人,不幫助睡眠人」
不願意理解法律,讓法律保護自己,社會一堆這種光嘲笑恐龍法官檢察官的,也不想想是誰放棄監督唯一有修法資格的立委,讓法官拿著不合時宜的恐龍法典作出恐龍判決。
然後在那邊叫囂哭喊著法律不保護好人。
不開心就去修掉法條,讓罪犯通通處刑不就結了,從此以後大家過著幸福美好快樂生活。
光是指責法律與執法者,你就以為「法律會給我保障的」??
那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我嘲笑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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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勤勉人?我已經勤勉過了,就是實際打過官司知道這制度有多腐敗,而我並不希望修法,我要反過來利用這制度,幹嘛去督促修法,別修最好了,我好方便進行一些事情,既然規則這樣定,我就在這制度下跟他玩,用實力去討公道,用另一種方式勤勉,你覺得不屑也沒關係,但別忘了是什麼樣的法律培養出我這種人。
不願去理解?當你當過受害者之後再來說這話會比較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