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gelman
與其在這裡拼命罵,
還不如努力考上法官,
當你考上法官時,
將那些殺人魔判死刑,
這樣就能替被害者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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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更有趣的是:
假設這些對法官喊打喊殺叫罵最大聲的,假設讓他們進法學院,接著考完國考成為法官,又會變得怎麼樣?
現實終究殘酷,仍然是「不會怎麼樣」,法律的冷硬框架就在那邊,「法理情」的思考順序跟「情理法」的思考順序是難以相容的。
還記得前陣子那個屋主勒斃闖空門的竊賊嗎?當時以過失致死罪交保,然後輿論撻伐,認為屋主無罪,朋友剛好有正在拚司法特考的,他還挺贊同
這篇文章說法,畢竟若這案例成為考題,考生寫過失致死的話............................
會沒分數,明年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