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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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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請問有沒有 檢察官很認真,民意一面倒,律師據理力爭,但是 判決結果輿論譁然的例子?

醫院提出的鑑定報告是參考的依據,可是最後的判決還是由法官來作不是嗎? 法官才是最後下決定的人,對吧?



所以你要法官當面打台大醫院的臉就是? 問題是怎麼打? 法官有醫療專業可超過台大醫療團隊? 你認為法官是該中立憑證據判決, 還是該憑民意或自己的喜好判斷?

法庭上嫌犯律師必然會抓著鑑定這件事情來打, 法官如果是看民意判決, 那就不用設法官了, 直接法院門口擺個投票箱不就得了?

另外一點, 如果今天這個案子臺大醫院鑑定報告被逆轉, 那接下來這個漣漪會持續迴盪到過去曾經引用台大醫院或各家醫院等精神鑑定團隊的嫌犯, 因為鑑定報告被當庭宣告無效成為案例, 過去作奸犯科的人, 被精神鑑定不可再教化的嫌犯將再次有機會申請上訴要求重審, 你樂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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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4-12-23, 09:22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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