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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C_TW_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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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89
我贊成顧大律師說的
有問題的犯人~~本來就不該放出來∼遑論假釋
真正服刑開始應該是以矯正治療完成後才開始算
如果治不好,那就一輩子不要放
像一些酒駕~~性侵的,也一樣比照辦理
舊 2014-12-23, 12:44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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