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于謙浪人
「7日最高法院陳男的案件進行最終辯論,
當時陳的辯護律師顧立雄等人就指出,根
據國際人權公約和聯合國決議,有精神障
礙的嫌犯,不應判死刑,甚至還認為這是
「制度殺人」,假釋後沒讓他接受強制治
療,反而讓他到處流竄再次犯案,這不是
制度殺人,是什甚麼?」


請得到顧大律師,是不是背景很硬

 


背景不曉得...

但是荷包一定很硬.....
舊 2014-12-19, 05:19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s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