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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警告:離開否則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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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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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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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abster
這就是中國法院,不意外.
那個憲法第二章一向只是唬外國人用的.
唬外國人就算了,今天就算那個庭長只是個臨時演員,有人當面拆自己的檯還要能忍住不吭聲(在此拆檯者是那個旁聽的公安,而非辯護人
),這個鐘點費還真難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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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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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11:38 AM #
764
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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