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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二號,
治療睡眠呼吸中止症的呼吸器沒有侵入到人體, 就一個鼻罩或面罩(鼻+嘴)罩在臉上, 管子另一頭接到呼吸器(打氣機)上. 不會吧, 要搞到去辦國外生產工廠的GMP認證??? 真的還假的?
引用:
作者piyopiyolee
由於醫療儀器字號是屬地的,因此權利在台灣這邊辦申請的公司,授權書這個基本上你可以不用考慮,除非是外商在台灣只有設個小辦公室而沒有經營業務,否則不會有廠商把授權書給你的,因為辦理一項產品差不多要6~12個月,你要先辦好國外生產工廠的GMP認證,等GMP拿到後才能申請產品字號,政府收的規費前後總共5萬,但是加上你給顧問公司還有翻譯的費用,大約是20萬起跳
呼吸器可能要看是有沒有侵入到人體(ex:插管),但是我直覺上應該是屬於二類,你可以到這裡輸入關鍵字搜尋看看,也可以看到有哪些廠商有申請字號,跟他們買比較快
http://www.fda.gov.tw/MLMS/(S(cufjaeel3wdwrx55dbupuh55))/H0001.aspx
如果是一類的話申請會比較簡單一些
醫療相關產業在各國都有很嚴格的規範,台灣是直接抄美國的模式,美國在跟各國簽訂FTA的時候,醫療產業一直都是他們的重點項目,例如美韓簽FTA時美國就要求把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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