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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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EAC212
我相信他所謂的 30坪是一個參考值,是可以討論的(也許 20..也許50..)
但是問題是。我覺的他這種稅法會引來更多麻煩,
而且中低收入的影響最大,
然後公寓式住宅的公設坪數要不要算進去也會發生爭議。


的確是...人民總想透過稅制的方式來做所謂的劫富濟貧,多個低通濾波讓高出來那些財富可以被政府多收點, 只是這都要小心設計以免誤殺忠良.

很明顯公寓大樓透天等等的總生活坪數差不多, 但是計價課稅的方式差異太大不能以單一稅法來混為一談. 從自用住宅等課稅更沒有意義, 那幾個房地產大戶隨手都有幾十個人頭可用, 前陣子不是有個勇哥就被抓逃漏稅, 光人頭數就50幾個.

真正該想的是從交易面著手, 有交易才會產生財富的轉移, 這種去課才有意義, 奢侈稅就是其中一種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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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4-12-10, 02:10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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