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換車前就想過要換一般前置式還是多鏡頭的行車紀錄器。
後來在預算允許下直接換目擊者二代加裝後鏡頭和右邊後視鏡鏡頭*1。(照前方*2+後方*1+右方後*1 共4鏡頭)
結果不到一年就證明自己的決定沒錯,某天下班被工廠包商工人從後面撞上。
本來不想報警(因為對方酒駕想私了,想說又是工廠的包商心有點軟了)不過被他後來叫的年輕人嗆到火大一直做勢想打拳擊(我人也趕緊移到在後方行車紀錄器拍攝範圍內)。
當下趕緊報警、派出所做筆錄、copy 行車紀錄檔給警察、聯絡保險公司、回車廠後包烤漆。省了一堆的麻煩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