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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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日本政府的規定跟台灣政府的規定,
我寧願相信日本政府而不是信用破產的台灣政府.
買了日本路上隨處可買的2類藥品,
回到台灣竟然有可能被判刑,
說不是圖利廠商誰相信.
至於有網友說吃出問題怎麼辦,
當然找日本廠商賠償啊!
中華民國政府去湊甚麼熱鬧,
難道在台灣買成藥吃出問題可以申請國賠?
更何況買回來的藥品是不可以販賣的,
販賣可是要上法院的.
只能說目前這政府永遠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倒了台灣不見的會變好,
可是不倒一定不會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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