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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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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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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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qz
每次看到要對富人階級或者資本利得課稅,就看到這類言論。

從字面上去淺薄理解一個制度,很容易就落入設計淺薄制度來輕易破解的窠臼中。

空屋稅,並不一定要針對一個空置的屋子作為課稅的基礎,

可以理解為,對於一個人基本用度之外的居住需求,杜絕用之牟利,避免墊高的弱勢人民的居住成本。

所以,這可以很簡單的,用個人名下的屋子,設定一個基本需求(例如30坪)的免稅額度

而超出的部分,認定為資本利得,來課稅。

同樣,土地也可以這樣去徵收。

------題外話

所謂避免土地兼併,這不是一朝一代的問題,可以說每個朝代經濟繁盛之後,必然碰到的課題,

而以前的政治手段,無一都失敗了,包括共產制度跟資本主義...無一倖免。

目前來說只有小部分的國家看來有土地改革成功的跡象。

然而,就要放著不改嗎? 放任土地兼併,爆發問題的速度可能...

一定會有人因為每天都要大便所以覺得不擦屁股
我們也只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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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4-12-07, 11:34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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