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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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昨天我洗澡的時候聯想到的...未來萬一不幸有所雷同也是純屬巧合。
話說醫療人員中有一種稱醫師,還有一種叫作護理。
原本法令規定中很多工作護理人員都不能執行,如果由護理人員代理執行則醫師必須在場監督。
因為護理人員的主要工作就是病房護理...所以法令中有規定病床與護理的人數比。
但是由於醫師把很多臨床業務推給護理,導致護理人力不足...
再加上職場環境愈來愈差,畢業生多數不願任職護理,這一搞就快有15年了。
後來就沒有聲音了...
大約幾年前我娘不幸住院了,護理人員職務範圍忽然間變了很多。
變成原本臨床護理的部分不需要經手,而是比較偏向專業的部分。
那原本的工作由誰承擔?還使得病房護理連病房都不太想進去?
是龐大的人力派遣、是約聘的病服員...
我忽然領悟其中的真理,那就是爛職務都往基層推,都到最底層了怎麼辦?
最簡單的就是再創造一個更底層的來承接就好了!
這麼一來有三個團體會拍手就好...
首當其衝被壓榨很久的基層員警一定很開心。
其次是人力派遣團體可以承接像是定點遷到、上下班指揮交通這類的雜役勤務。
最後當然就是建設公司與土開公司會很高興囉...
至於檯面上怎麼瞎吹亂蓋、怎麼粉飾美化都不重要...
重要的只有最後到底是哪些人蒙受龐大利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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