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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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oversky.
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48&art_id=549489
看起來主要是衛生考量。
所以促銷但不開罐是不是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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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記者語病嗎?!
引用:
衛福部公告修正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促銷管理辦法」,除了規定不得以樣品、贈品促銷外,也規定不能以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的方式促銷,修正條文明年1月1日實施。
食藥署企科組消費者保護科長黃維生表示,與母乳協會、國健署討論後,認為近年來母乳哺育推動效果不錯,應更嚴格禁止嬰幼兒奶粉的促銷手法;明年1月起若是有買十送一或是開罐價等,可罰業者4萬至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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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是一次開十罐吧?!
看起來似乎是只要促銷都不行?!
又是死要鼠?! 餿水都能吃了, 開罐奶不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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