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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判有罪的案子?
http://blog.udn.com/ying6100/17836051
引用:
海角七億跟帛琉洗錢案是一樣的嗎?很抱歉,這兩筆是完全不同的洗錢案。海角七億乃與香港、新加坡、瑞士、美國等國司法互助所獲得的資料,經過特偵組偵辦起訴、法庭上審理,龍潭案洗錢部分早已於民國101年7月26日三審定讞有罪。而事實上,海角七億是因為當時電影「海角七號」上映而如此稱呼,實際上由瑞士方面所獲得的資料,應該是「海角十三億」才是正確的數字。
辜仲諒的偽證影響的是「紅火案」,此案根本就未起訴扁、珍兩人,也與龍潭案完全無關。龍潭案牽涉到的是辜成允的行賄,當事人都已經認罪承認有提供四億元以確保能以國庫資金買下龍潭土地,當時辜成允家族已瀕臨破產邊緣,是不可能捐四億元做「政治獻金」。而經手的白手套蔡銘哲也已認罪,並且提供相關人頭帳戶資金匯款明細,雙方直接於香港匯款交付賄款、扁家部分再轉至新加坡吳淑珍哥哥吳景茂之帳戶,其他收受賄款的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白手套蔡銘哲、蔡銘傑等人也都當庭承認收賄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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