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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e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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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4
我再補最後一個,

現在的情況就像是,

1. 你給我強暴.
2. 另一邊不然給我強暴.
3. 都不從, 那就輪暴一起上.


你X的, 老子還有第四條, 把你們全砍了.




老美的開創者就是了解會發生這種事才會預埋了一筆在憲法裡, 人民有擁槍的自由以反抗暴政.
不過台灣可悲到沒有選項.




舊 2014-12-01, 08:34 PM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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