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投票行為當成民"主" 把選一個比較不爛的誤認為是公民"覺醒"
這背後難道沒有順從父權 依賴大政府的心態作祟?
仔細深思 這個社會真正需要政府公權力才能作的事情 其實很少
難道不該去政府化 由公民來主導社會的各項發展 政府退居到一個輔助性的角色?
從這個角度來看 投票行為難道不是這個社會的集體怠惰 把自己該作的事情/權柄丟給別人
賦予奴僕管領我們的正當性 然後奢望這些人在這段期間內不要腐化?
我是老闆 我覺得三個team或更少就可以搞定的東西
我手下的夥計硬是請了六個team的人力要我圈選買單
我還要為了這六個team的人都是我比較有好感的而感到大權在握 沾沾自喜?
尾巴搖狗了 狗卻覺得在搖才能凸顯自己是尾巴的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