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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04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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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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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
應該國賠.....
因小弟對當地很熟!此為人禍....嘉義縣政府泊地抽沙造陸是罪魁禍首!

"布袋第3漁港業經斥資5億元完成第一期擴建工程(93年1月驗收),目前設施除南、北防波堤之外,包括碼頭2060公尺、泊地抽沙造陸15公頃、及近2千坪魚市場1座、3百坪魚具倉庫2座等,及泊地面積11公頃,可停泊漁船數675艘。"

案發地點20多年前有寬300公尺(長約3公里)的木麻黃防風森林,再過去有寬600公尺的沙灘,才能到海邊,根本沒有消波塊......

現在案發地點....600公尺的沙灘不見了,寬300公尺的木麻黃防風森林也不見了,多了消波塊,多了暗流...也就是海岸線倒退1公里!....

五年五人滅頂!.....這5人都是無辜人



這跟國賠也沒關係吧 既然有消波塊還掉下去 就表示人是站在消波塊上的

要站在消波塊上 北部這邊 是要穿防滑鞋和救生衣的 不穿掉到海裡要國賠
舊 2014-11-24, 08:5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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