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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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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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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3346
你只可以性侵同居人女兒517次再把對方殺了,但絕對不能默許半套店

沒人說可以啊,不然前面兩審的死刑是誰判的?
只是更一審的法官認為被害者與加害者曾經情同父女,而加害者有教化之可能,所以改判無期

話說,如果這上情不是記者杜撰的,那這法官回家沒事會不會督他女兒?
舊 2014-11-20, 04:09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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