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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出租的問題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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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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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感覺不要租比較好,初步過濾一下職業、性別是可行,但想靠合約約束房客達到自己想要的理想,想太多,一但租約成立那就是人家的地方,就算你合約裡放霸王條款(對方也傻傻的簽了)也沒用。可能你朋友算有耳濡目染日本人的嚴謹、禮儀,覺得事情都可以約法三章講清楚,但台灣人可不吃你這一套。
2014-11-20, 09:5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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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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