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果然新聞沉寂之後,砲管又出來了
瀏覽單個文章
arbu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0
引用:
作者
ALos
+1
這種超亮直射燈很夭壽,根本就該列入 公共危險罪 的罰則內!!
這些改燈的車主,哪天現世報瞎掉,只是剛好而已
因為燈光太刺眼... 現在搞得我晚上開在沒分隔島的路上都覺得刺眼.
有時後在山路遇到, 我甚至會逼向中線去警告一下對方.. (當然是先閃燈之後的動作)
2014-11-20, 08:22 AM #
16
arbu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rbu
查詢arbu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rbu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