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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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廠商必須舉證產品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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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好笑又無聊呀,
廠商說..我已經賣20年餿油給你們吃了,也沒有人因吃我的油而怎樣,
不就證明無害了嗎!!
你拿它有輒??
這條跟本是做球給廠商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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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喔!
讓我想起三聚氰胺時政府官員說每天要吃多少才有害
瘦肉精要每天吃多少肉材有害
塑化劑一天要喝多少飲料才有害
棉仔油每天要多少才有害....
最近大學教授說每天要喝多少油才有害
依照上面的情況來說
看到這個也不意外了
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向多家廠商提出損害性求償24億,法院以塑化劑對人體無害,以及消費者不能提出證明為理由於2013年10月17日僅判賠120萬,最低賠償金額才9元,相較之下,統一食品以昱伸出售有毒的起雲劑,致公司多款產品下架銷毀、商譽受損,向昱伸公司及負責人賴俊傑求償8.9億元,法院於2013年12月4日判決昱伸要賠償統一1億3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