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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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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個人覺的,
"修法"在現在已經淪為脫罪的工具,
明明法條多如毛,一定有找的到許多是可以用來重罰的法條,只是要不要這樣做而已,
就好比盡全力查MG149一樣.....要不要去做而已。
然而黑心政商為了互相保護及包庇,當然想盡一切脫罪的方式,再不行也是要把罪名壓到最低!!
只要有一個縫可鑽...那就是"來修法吧"!!
成天在"修法"真了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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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4-11-18, 11:2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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