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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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tor
”若個人向國外業者購買虛擬商品,且金額超過新台幣 3000 元以上,則需依法繳納營業稅。”
繳稅是”義務”,依法處理,這沒問題,但若有問題,要向哪個單位主張”權利”呢?哪個單位能依法處理(國外業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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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馬遜買一大包影音商品進口,被國稅局課"營業稅"的機率很高,但若商品有問題,國稅局並不會幫你。
因為國稅局的工作,就是依法向國民課稅
但國稅局真正恐怖的是回馬槍,有時會突然跟你要幾年前的稅,甚至還加上逃漏稅的幾倍罰金,這樣就非常討厭了。
所以比較好的方式是刷卡就額外繳稅,避免幾年後國稅局缺錢搞小動作。
刷卡這動作,基本上都是消費,如果不是消費的話,自己去國稅局舉證吧!
其實,台灣從老百姓到老闆,每個人都想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