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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逾8小時 須給加班費 資方:工時數維持在八小時內 犧牲權益的還是打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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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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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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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jst
家樂福表示,國內的服務業都採彈性工時,如果打工超過八小時須要付加班費,資方就會讓打工族時數維持在八小時內,但是多數學生都希望假日可以多打工幾小時,最後犧牲權益的還是打工族。針對苗栗家樂福被認定未給加班費有違法疑慮,公司已提行政訴訟
打工就不是人,就可以不算加班費嗎
如果多打工幾小時會有幾小時加班費
那假日學生想多打工我還相信
沒加班費誰是想要多打超過八小時的工
所以就說這些資方的人邏輯都很不通...
2014-11-18, 04:1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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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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