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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逾8小時 須給加班費 資方:工時數維持在八小時內 犧牲權益的還是打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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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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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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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pig101
光華3萬算是多了....
基本上都是2萬多.....
光華某機車店薪水就是2萬5....
永遠都是領2萬5....
NOVA的部分....小弟就不清楚了....
真這麼慘
台北不到三萬怎麼活
我的印象裡台中電子街NOVA這種一個月頂多休4~6
天,每天從開店到打烊約12hr的算下來一個月是有過
30k的,你說的兩萬多一天應該頂多8hr吧...
而且若用現在最低時薪115/hr來算,一天10hr, 一定
過30k不是
2014-11-18, 10:2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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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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