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打工逾8小時 須給加班費 資方:工時數維持在八小時內 犧牲權益的還是打工族
瀏覽單個文章
d61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
weirock
以前打工時
遇到的大多是時間到就趕著離開的耶
會想做久一點的學生...那很少數吧...
現代學生打工動機跟以前差很多,有家累或有家庭責任心的相對少,以前都是自己負擔學費、零用錢、買機車代步什麼的,也就是幫忙分擔家計,甚至還拿錢回家,現在都是自己存錢要買ps4、iPhone、鞋子包包,誰跟你做牛做馬
2014-11-17, 09:22 AM #
5
d61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61s
查詢d61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61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