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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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有鬼神的, 只是絕大多數時候不會干涉人的事情, 但我對安德森的看法不認同.
有多少人就有多少鬼神, 人與他們是彼此的延伸, 惡神即是鬼, 良鬼便是神, 名稱不重要.
但一個人要做好事, 要品行端正, 這跟鬼神論無關, 要靠罰逞才能規矩, 這不是信仰.
換句話說你會去信仰法官或警察嗎?
信仰應該是對相近的鬼神保持尊敬與理解, 加深彼此的緣分求得庇護.
庇護什麼? 當對你有惡意的鬼神出現時看能不能幫得上忙, 但不要強求.
因為他們能力也是有限, 而我們自身也不是毫無辦法作為, 氣正本身就是百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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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實例, 如果信仰耶穌, 應該是去了解他事蹟, 為什麼他那樣做, 值得尊敬的理由.
信關公, 為什麼? 信佛祖,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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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說, 或許因果論會比較接近, 但不是所謂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這麼直接.
譬如說為惡得到報應, 應該是說為惡的時候招惹對方(人鬼神)的反感.
如果對方不願忍氣吞聲, 自然就會進行報復, 這順應大道自然的法則, 並非天意.
報復也非惡行, 報復只是一種行為, 導致什麼後果也只是接下來的影響.
所以把彼此的影響歸類, 那因果說或許可以比較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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