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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道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慕凡
他在軍中如果有"女朋友"那帶回家給老媽看一下, 或是就直接講他有女朋友不就得了. 他老媽也不用幫他登這種丟臉的東西了.

而且說實在的.. PTT O2版把條件打一打是有機率約到人的, 他本身的條件不算差. 還完全免費... 除非他的興趣是G...版..

再爛一點好了. 真的要這種老公常不在家然後又要會持家的媳婦. 去買一個就好了嘛.. 又不貴, 一個月五萬多絕對買的起啦..

一個男生(我無法稱他為男人, sorry)都31歲, 還要"老媽登報"幫找女朋友, 還要強調"很乖"..... 我試問這種算不算是媽寶.. geez..

那是老媽自發性的行為
又不是當事人要求、拜託老媽這樣做
看不出有什麼事蹟證明是媽寶
那個想出用夾報廣 告徵女友的媽媽才是個寶

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帶男女朋友回家給父母看的
舊 2014-11-12, 08:4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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