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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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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引用:
作者aegis43210
監督條款還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躺著不動,自然大家感覺有嚴重威脅。
重點在ECFA架構下,台灣可以選擇是先把服貿放入早收清單或是貨貿。
既然服貿有許多爭議條款,為何不先把貨貿放入早收清單中呢?
偏偏執政黨就想先把服貿放入早收清單,把貨貿和投資保障協定擺到最後…。


經濟部官方說明:
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0&news_id=32630

引用:
服貿協議及貨貿協議均為兩岸於99年6月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後續協議,雙方係於100年2月兩岸經合會第1次例會宣布啟動該2項協議的協商,但因貨貿協議涉及8,000多項貨品的關稅調降,內容較為複雜,而服貿協議因為國際間對於服務貿易市場開放一般係採「漸進式自由化」的處理方式,不必一次處理所有服務業的開放問題,故協商進度較貨品貿易協議快。

貨貿要審查的項目比較多, 兩邊各自考量的點也一定存在, 因為這是手頭各自有的現成籌碼. 和貨貿不同的是我們的服務業做得比大陸好.
引用:
考量我服務業發展較大陸早,具有技術及人才方面優勢,先簽署服貿協議符合我方利益
我國服務業發展較早,目前占我GDP近七成,從業人口占近六成,相較於大陸服務業占GDP仍不及五成,我方具有技術及人才方面的優勢,而大陸則仍有龐大的市場發展空間。兩岸先簽署服貿協議可讓我業者早日利用該協議下的優惠待遇,提高對大陸經營據點的控制力、擴大經營業務範圍及取得審批上的便利性,以進軍大陸市場,故先簽署服貿協議實符合我方利益。


國際慣例雙貿同行或者貨貿先行是因為經濟體規模以及服務技術對等, 台灣和大陸是差異數十倍以上的經濟體而且資源差異巨大, 不能這樣玩.

應該是這麼說, 藍綠陣營雙方都在玩蠻橫的遊戲, 也可以看見民主制度缺點就是會在雙方制衡下失去進展, 上次的太陽花也只是告訴這些政治人物"民眾可以更蠻橫", 但是實際上對於整個服貿未來審查一點幫助也沒有, 要求退回服貿更是直接要推翻當時簽訂的ECFA, 其他國家也會認定未來台灣官方無能力簽屬合約, 因為民眾會推翻. 民眾該做的事情是不分藍綠, 到這些政治人物家裡押著他們到立法院審查, 確認無誤後雙方簽屬同意過關, 這才可能推動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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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4-11-11, 11:08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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