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傲世笑紅塵
你說的這兩段我都看不太懂了…
哪還有辦法去理解人家請專業律師寫出來落落長的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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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只是提出疑問,您若有打過實際的官司也可以說說看法
不理解人家寫什麼內容...那就不要買啊,合約由律師寫出來的有很怪嗎?
內容若牴觸公平交易法或其他法規就是另一碼事了,但如果沒有,就是單純的甲乙雙方履約的問題
引用:
作者oversky.
拿回去慢慢看也可以吧。
像銀行還是信用卡開戶有的要求五天後才能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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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審閱期,如果未提供,消費者可主張合約無效
但很多會直接要你勾選"我已確實了解審閱期...同意合約內容..."什麼的字眼來規避,但同樣,你要是自願一坐下來就打勾了,也是你自己要負責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