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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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eniacwoo兄 我不是針對你,
純粹是最近幾年這些事情實在太爛了,
事件爆發後,業者竟然還不要臉的公開表示希望政府應做好管理,
然後政府竟然採取切結書等等方式便宜行事,要求業者自主管理,
責任互推.....
所以自主管理在台灣並不適用,事實證明在台灣黑心就是賺大錢,
事實證明買一送一加集點活動,部份消費者就自動開啟牲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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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兄, 其實我也不認為您針對我, 我只是覺得大家對於政府的作法(或希望政府的作法)有些奇特, 您說自主管理在台灣不適用, 其實不然, 台灣缺少的是 "有效的稽核".
政府不可能無限制的膨脹, 人員, 權力...等等. 如果一家食品廠商進口個原物料, 都得經過政府查驗過該原物料供應商的資格, 那衛福部得有多少人力才能完成這件事?
食品商進口的原物料, 販賣的成品, 甚至製造的環境, 製程等, 政府都有相對應的規定, 政府也沒有那麼多的人力每件事情都管得到. 這時候得靠廠商依相關規定自行管理, 可問題來了, 不是每家廠商都那麼有良心的. 怎麼辦, 那就得靠有效的稽核制度了.
其實, 您的看法跟小弟的看法並無太大不同, 只是我工作的內容比較偏向管理, 所以在細節上可能描述的跟您認知有所不同.
在這件事情上, 政府採切結書的方式要求廠商, 在小弟來看, 是不得不為, 只有這個方法能達到平衡, 調查相關的資料需要時間(比如清查帳冊, 追蹤物料流向等...), 又不能要求"所有"使用豬油的產品全部下架, 待調查結束後, 沒問題的在上架. 這個時間點, 大概也只能相信廠商提出的資料了. 要不經過調查, 哪來的"黑心相關產品"清單啊? 何況就算有人說他的產品絕對沒問題, 就真的沒問題了嗎? 這就是自主管理.
接下來, 為了防止有人良心大大的壞, 明明用了黑心油, 又不承認, 那就得靠"有效的稽核"來預防了. 既然這些廠商都簽了切結書, 那好, 我就派出稽核人員逐一取樣, 現場逐一勘驗, 帳冊逐一調查. 就不要讓我逮到, 否則就大大的幫你宣傳, 加重處罰刑度. 這是"有效的稽核".
礙於人力, "有效的稽核" 可能需要相當冗長的時間, 很難完全用稽核來取代管理, 這就是我為什麼說自主管理很重要的原因.
你要讓那些能做好"自主管理"的人降低負擔, 做得不好的得到懲罰, 這樣才能使"自主管理"得到落實.
所以我才會說 "成立第三方公正單位, 執行稽核的工作, 自主管理做得好的, 慢慢降低抽驗比例(例如10%降到3%,5%之類的), 做得不好的, 增加抽驗比例(例如 10%變成20,30%甚至更高). 然後加上處以相對應的罰金(比如追討不法所得, 提起集體訴訟等) , 如此, 方能有效解決食安問題.
自主管理 -> 有效稽核 -> 有效嚇阻的處罰, 您認為台灣缺的是哪個環節?